了解到,今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其中2个火电项目:
项目名称:寿阳明泰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晋中市寿阳县县城以北约12km处
建设单位: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已列入《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2014年4月,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以晋发改能源发[2014]533号同意本工程开展前期工作。新建两台350MW超临界空冷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工程建成投产后发电35×108kWh/a,同时可供热267.8×104GJ/a。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为5000h。项目总投资3253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458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电袋除尘器+湿法脱硫+炉后湿法电除尘;采用技术成熟的炉内喷钙+炉外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本工程不设置烟气旁路,脱硫后烟气中SO2的排放浓度为26.12mg/m3;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预留)工艺进行脱硝,脱硝效率大于75%;采用“烟气脱硝+电袋除尘+炉内喷钙+炉外湿法脱硫”的组合技术进行协同控制,汞去除效率不低于70%。设置封闭煤场,同时设置洒水装置;主厂房煤仓间各煤斗、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均设布袋式除尘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山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号)中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工业废水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站,处理后回收清水复用于煤水处理系统、灰渣库冲洗、干渣调湿用水、灰场喷洒等;脱硫工业废水处理后复用于干灰加湿;含煤废水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除尘及冲洗等;生活污水进入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等。
地下水防护措施: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噪声污染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排气管、安全阀排气管和风机的进口处加装消声器;噪声较大设备在室内布置,汽轮机、发电机、励磁机及石灰石磨安装隔声罩;风机房、泵房和破碎机房等敷设吸声材料;对加装消声器,与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口,并对基础采取减振措施。空冷平台风机采用低噪音风机,变速器加装隔声罩,挡风墙内设消音板,地面铺设鹅卵石;对主厂房中的集中控制室,在建筑上考虑隔声处理。
固体废物处理及灰场防治措施:本工程灰渣及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量可以达到100%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由汽车运至灰场贮存。
项目名称:中煤平朔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麻黄头村
建设单位:中煤平朔第一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拟新建2*660MW超临界抽凝汽式燃煤机组,配2*1996吨/小时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总投资5317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357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采用炉内喷钙+炉外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三个电区和两个袋区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工程采用全封闭圆形筒仓、输煤皮带采用封闭装置等。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浓度满足山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号)中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
地表水:采取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废水和雨水均单独排放。
地下水:采用分区防渗措施。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噪措施。
固废:综合利用,当综合利用不畅时由汽车运至灰场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