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能源发展的新形势呼唤能源体制的变革,改革能源体制,形成市场价格机制将极大推动能源产业乃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纵观世界各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模式,各国都是根据自己的国情及发展阶段来确定自己的管理方式,我们也正努力探索适合中国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两会期间,本报特邀部分代表委员就这一话题展开对话和讨论。
本期嘉宾
谢克昌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协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吉臻 全国政协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校长
贾 康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
施耀忠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海南省主委、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钟俊全 国政协委员、南方电网公司总经理
李小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李宁平 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传卫 全国人大代表、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王济光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重庆市副主委
杨兴平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四川省主委
常振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 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构建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科学高效配置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构建有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也是能源改革的关键之所在。请各位代表委员谈谈对能源市场建设的看法。
谢克昌: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要构建开放和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全面深化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充分反映各种能源资源不同属性的特点,形成合理完善的能源价格传导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能源产业的投融资环境,构建多元的投融资体系。
刘吉臻: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目前部分化石能源正在逐步被新能源替代。而改革重点要集中在市场机制方面,同时电力体制改革也应该与能源革命主题更加紧密结合。
贾康:目前,我国最基础的能源转化方式是从煤炭到电力,煤炭的价格形成机制已充分市场化,而电力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价格传导机制不顺畅。能源革命需要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需要能源价、税、财联动改革。目前,我国煤、电、油的价格形成机制以及能源耗用相关制度存在明显问题,形成资源粗放利用的不良传导链条。在“从煤到电”的产业链上,一直存在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和价格形成机制扭曲等问题,助长了与节能降耗背道而驰的增长模式和消费习惯的形成。社会主体大多没有真正把节电、节水、节油当回事,而节电、节水、节油实际上就是减轻雾霾的途径。近年来,我国在节能降耗方面采取了不少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措施,但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而真正可靠的治理方式是通过深化改革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长效机制。通过经济杠杆,让市场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实现优胜劣汰,把低效、落后、过剩的产能挤出去,进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蓝天碧水和清新空气。
张传卫:能源体制改革应在能源总量中不断提高新能源比例,在体制、机制以及商业模式上改变,同时推动新能源与金融创新相结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譬如家族基金。
着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企业活力
主持人: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的目标就是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进改革,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市场化运作平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等。请各位代表委员谈谈对国企国资改革的看法。
钟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一个大的方向,但目前总的具体改革方案还没有确定下来,其中的难点在于一企一策和分类监管非常复杂。从我们南方电网的角度来说,还是要抓住三点:一是稳定和安全,二是企业自身降低成本,三是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
李小琳:应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央企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进程。以整体上市为主要抓手,实现央企混合所有制,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和社会公众的力量,推动央企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企业活力。
梁骧:管理国有资本要有五个方面的突破:一是应该在国资管理理念上实现突破;二是应该在政资分开上实现突破;三是应该在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上实现突破;四是应该在国有资本布局战略上实现突破;五是应该在国有资产安全方面实现突破。
常振明:当前,国企主要存在两类问题:一类是自身管理问题,一类是体制机制带来的问题。解决自身管理问题关键是要建立真正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比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反腐倡廉、建立透明的考核机制等;体制机制带来的问题需要深化改革来解决。今年的国企改革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政企分开,二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分类进行改革;三是挖掘各类资本的潜力和活力,有序推进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王济光:以推进混合所有制为契机,确保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建设步伐更加稳健。清晰界定国企责任,消除竞争性领域内的行政垄断,压缩垄断性领域的传统空间;改善民企发展外部环境,在立法、企业治理方面无论公私平等相见;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使混合所有制改革具备坚实的制度与机制基础,确立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正当发言权;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去行政化进程,并行推进股权化改革、企业家市场建设和企业治理模式转变;选择恰当时机,为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股权私有化创造有利条件,使董事会治理和企业经理人治理能够按照股权投票机制分配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