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阳光电源与南车株洲于2015 年6 月4 日签署了《市场业务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双方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系统技术和品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实践新能源利用发展的技术创新蓝图。
公告全文:
一、协议签署概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与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车株洲所”)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市场业务战略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于2015 年6 月4 日签署了《市场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二、南车株洲所情况介绍
南车株洲所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是我国轨道交通装备牵引电传动与控制系统、新材料应用产业的领跑者。欲在核心零部件领域寻求战略合作伙伴,拓展轨道交通以外的新产业。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核心产品互用
阳光电源在未来风能变流器、互补型光伏逆变器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采购南车株洲所生产的电抗器、变压器、散热器、IGBT、功率电阻、传感器、复合母排等零部件。
南车株洲所在未来实施的风电和光伏项目采购中,同等条件优先采购阳光电源公司的产品,这些采购项目中不包括客户指定点装产品等特殊情形。阳光电源的产品主要是指风能变流器、集中式逆变器、组串逆变器、汇流箱、监控系统、储能设备,及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
双方承诺各自的产品报价是其最优惠的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并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性能质量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双方承诺按上述要求相互采购的对方核心产品。
(二)技术创新合作
双方共同探讨在电力电子技术方面的技术积累,推动双方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系统技术和品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从而实践新能源利用发展的技术创新蓝图。
双方共同分享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积累,定期进行风电、光伏发电技术交流,双方将加强以技术进步为目的合作开发,共同探索前沿风电、光伏发电技术,引领行业的发展。共同实现在全球范围内建设、运营高品质的风电、光伏电站。
(三)品牌推广和服务
双方将针对特定的目标市场,联合品牌营销,推出产品组合,以得到政府、市场、金融、监管部门等方面的认可,进一步扩大各自的品牌影响力。阳光电源将为南车株洲所在合肥轨道交通项目提供力所能及的本地资源和
服务。南车株洲所将为阳光电源其他电力电子产品在合肥轨道交通项目的应用提供一定的便利。
(四)新能源电站项目合作
双方利用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同成长,在双方有能力范围内有义务为对方创造更好更优的条件和便利进行电站开发建设。共享国内外项目信息,及时沟通,推动双方在国内外电站市场迅速做大作强,进一步扩大各自的品牌影响力。共同合作开发国内外电站项目,建设高质量的风电、光伏电站,具体合作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双方洽谈决定。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始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有效期5 年。有效期截止日前一个月,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续签本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南车株洲所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领先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扩大双方的品牌影响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五、风险提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市场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