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织金林织铁路牵引变110kV接入系统工程物资(11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110kV电子式电压互感器、110kV智能汇控柜、110kV母线PT智能汇控柜)采购项目通过黔电计黔电计【2015】26号文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顺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电网公司统一筹集,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诚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名称、地点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织金林织铁路牵引变110kV接入系统工程物资(11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110kV电子式电压互感器、110kV智能汇控柜、110kV母线PT智能汇控柜)采购。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电网辖区。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设备为110kV电子式电流互感器12 台,110kV电子式电压互感器 5 台,110kV智能汇控柜3 面,110kV母线PT智能汇控柜1 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等内容。
2.4交货地点:安顺供电局指定交货地点。
2.5 供货时间:接招标人通知按招标人的要求在30 日内交货至交货地点。
2.6 本次计划投资:约55.7万元。
2.6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相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的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5)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关试验报告和必要的权威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能力、信誉、业绩要求:
(1)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证书或其他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应具有近三年在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2 个及以上类似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完整合同以及用户报告);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