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德宝直流等10项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面分析了10项典型电网工程从投产至2013年底的投资成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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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10项工程造价控制均未出现超概算现象,多数工程运行实效符合预期、环保措施执行到位,但个别工程存在突破核准投资、利用率偏低、输电能力受限、未严格履行环评手续等问题。
5项工程决算较概算节余超10%,2项工程决算超过核准投资
据《报告》,此次专项监管涉及的10项电网工程造价控制未出现超概算现象。
受工程建设过程中设备材料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内蒙古临河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山西左权电厂送出工程、±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决算投资较批准概算投资节余皆超过10%。
然而,通过专项监管发现,有2项工程决算投资超过核准投资。一是±500千伏海南联网I回工程决算比核准投资增加93%,主要原因是海底电缆购置费以及后续保护费用增加。二是鄂赣第三回500千伏联络线工程决算比核准投资增加3%。主要原因是为满足2008年抗冰灾差异化改造要求增加了投资。对此问题,《报告》建议,建立工程造价分析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造价控制水平。
《报告》还提及,随着国内高压直流工程增多,国内设备制造商积累了高压设备制造经验,研发能力和设计水平普遍提高。±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500千伏德宝直流工程的主要设备国产化比例大幅提高,为工程建设节约了投资,降低了工程造价水平。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报告》披露了个别工程取得核准文件后调整工程规模,未及时上报核准部门的问题。
例如,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在取得政府部门核准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国网青海公司调整了项目规模,但未以书面形式报告核准部门。
对此,《报告》指出,电网企业应严格落实核准文件,避免项目未核先建、批建不一情况发生,确保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项工程存在输电能力受限、利用率偏低问题
据《报告》,从工程投产至2013年底的输电能力和年输电量来看,10项工程中7项达到设计预期。
具体包括:±500千伏葛沪直流综合改造工程、山西左权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金安桥水电站送出工程、内蒙古临河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西宁-格尔木电气化铁路供电330千伏输变电工程、鄂赣第三回500千伏联络线工程、德宏-博尚-玉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