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环保部对3个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和1个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批复青海海南塔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疆吐鲁番750千伏1号主变扩建工程、新疆吐鲁番75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环评文件报告书。且对府谷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评进行受理。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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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具体项目批复情况:
关于青海海南塔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国家电网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青海海南塔拉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国家电网科〔2014〕10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新建750千伏塔拉变电站。站址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本期建设2100兆伏安主变2台,高压电抗器2组,低压电抗器4组,低压电容器6组,750千伏出线5回,330千伏出线11回。
(二)扩建750千伏西宁变电站。站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本期建设低压电容器2组,750千伏出线1回,升压高压电抗器1组。
(三)新建羊曲~日月山Ⅰ、Ⅱ回750千伏线路开断π入塔拉变电站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4公里,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四)新建西宁~玛尔挡330千伏线路开断π入塔拉变电站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14公里,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五)新建汇明~塔拉330千伏输电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29公里,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六)升压西宁~塔拉750千伏线路。线路路径全长约136公里,途经青海省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