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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专题及分工

添加时间:2015-05-04 15:44:53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专题及分工

            专题 序号 任务 承担及参与单位

            专题一:“十二五”规划评估和“十三五”形势研究

      1对“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测算分析“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及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水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利用、海洋能等开发利用情况,分析各类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变化及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情况,总结和评估“十二五”规划期间政策的执行情况,总结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仍面临的各种挑战及障碍。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水规总院、风能协会、光伏专委会、国家地热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提供数据和相关研究报告,配合调研工作。

       2对“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总体形势提出明确判断,分析全球能源体系转型背景,分析在生态环境加速恶化及应对气候变化压力加大形势下,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体要求,即将启动电力市场改革及能源价格财税体制改革等背景下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求。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专题二:发展目标和优化布局研究

       1研究区域布局。

        结合水电、风电、太阳能重大基地已取得的建设成果、产业和能源消纳、电力输送通道建设和规划等条件,研究基于产业发展和能源消费(而非单从资源条件考虑)的我国可再生能源区域布局,提出或修订几大水电、风电、太阳能基地战略。对“十二五”基于资源条件的重大基地建设进行研究和调整,提出“十三五”基于产业发展基础的重大基地建设规划。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电规总院、水规总院、风能协会、光伏专委会、国家地热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

        2发展目标测算和分解。综合分项规划研究结果和布局研究,根据能源战略宏观需求和成本价格变化,分类测算和讨论“十三五”2020和2030年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利用、地热、海洋能等发展目标,提出总体方案。将目标分解到省,指导各省编制“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电规总院、水规总院、风能协会、光伏专委会、国家地热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提供数据和省级规划研究报告

        专题三:技术和利用方式创新研究

        1对“十三五”和中长期重点突破技术进行研究,综合分析中长期发展路线图,如海上风电、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太阳能工业供热技术、生物质供热、地热供热、风电供热技术等。关注新的具有潜力的技术创新,如海洋能等。研究与技术创新相关的装备制造和产业发展。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风能协会、光伏专委会、电规总院、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

       2从能源应用和终端能源需求的角度,研究提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的重大变革。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风能协会、光伏专委会、电规总院、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

       专题四:重大政策机制创新研究 1促进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的电力市场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国势必推出电力体制改革,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分析电改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的机制。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电规总院参与

       2电价和财税政策机制改革。分析“十三五”以及到2030年化石能源发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竞争关系。具体测算各类、各省可再生能源补贴需求,预测补贴资金峰值及“十三五”期间补贴总量。研究固定电价改革和固定补贴政策工具经验。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3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与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等战略,二氧化碳交易制度等协调关系。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4以目标实现机制和执行监管为主要职能,对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行创新。提出可再生能源总体布局和重点工程布局方案,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分解到各省,对各省规划提供指导,并定期进行核查和滚动调整,将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对发展目标和优化布局进行宏观管理。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参与

      专题五: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 1重大项目。结合地区特点,研究提出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区概念。结合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需求,以光热、生物质、地热替代为重点,研究提出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示范项目。继续推进新能源城市、绿县、光伏扶贫等项目。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牵头,国家可再生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提供资料、建议。

       2重大工程。研究提出西南水电、西北风光、海上风电、东中部分布式、海岛能源开发等重大基地建设,与智能电力系统融合的重点工程。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牵头,国家可再生中心、水规总院、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提供资料、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