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电网公司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编号:0711-15OTL069130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1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c)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i)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j)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2.2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2.2.1资质要求
(1)分标1换流站工程设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分标2成套设计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承诺具备完成±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成套设计或关键设备研制的能力(附承诺书,格式见附表2)。
(3)分标3通信工程设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3业绩要求
(1)分标1换流站工程设计
业绩要求如下:
包1、包3、包4、包6须达到累计总分7.5分及以上。
包2、包5须达到累计总分6.5分及以上。
计分规则如下:
1.完成已投运±800kV换流站A包设计的每个计2分;
2.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完成已投运常规换流站(要求电压等级为±400kV、±500kV、±660kV)A包或全站设计的每个计1.5分;
3.完成已投运±800kV换流站B包(或C包,如有)设计的每个计1分;
4.完成已投运1000kV变电站A包设计的每个计1分;
5.完成已投运1000kV变电站B包或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已投运常规换流站(要求电压等级为±400kV、±500kV、±660kV)B包设计的每个计0.5分;
6.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承担过750kV新建工程(仅计国内电网系统业绩,不含扩改建)设计,1个及以上计1分,3个及以上计2分;
7.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承担过500kV新建工程(仅计国内电网系统业绩,不含扩改建)设计,3个及以上计1分,5个及以上计2分;
注:1、投运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或运行单位证明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
2、承担过新建工程以合同签订为依据,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
3、开标日前5个自然年: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分标2成套设计
包1:具有±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已投运直流输电工程的成套设计业绩。
包2:具有±5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已投运直流输电工程的成套设计业绩;或具备电网安全方面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特高压直流领域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并具备±1100千伏电压等级特高压直流外绝缘试验研究能力。
(3)分标3通信工程设计
业绩要求:累计总分须达到2分及以上。
计分规则:对于承担过±4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直流工程光通信设计的每个1分,承担过1000千伏交流工程光通信设计的每个1分,承担过2个750千伏交流工程光通信设计的计0.5分,承担过4个500千伏交流工程光通信设计的计0.5分。
注:承担过工程以合同签订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