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发展要动真格?
添加时间:2015-03-02 10:27:32
来源:中国能源报
像“狼来了”故事中的村民一样,对于国家能源局日前新出的《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业内人士相当冷静——政策是好的,但关键还要看落实。
早在2012年11月初,本报记者就曾独家报道了煤层气抽采补贴将由现有的0.2元/立方米提高至0.6元/立方米。之后2003年出台的《煤层气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都明确提出要提高补贴标准。两年多过去了,调整还没有落实。
进入“十二五”最后一年,为贯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并在近日下发了《行动计划》。
在《行动计划》中,煤层气产业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都十分完备。如《行动计划》详细分解了“十三五”目标及任务,提出“到2020年,建成3—4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新增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200亿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煤矿瓦斯抽采20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60%”。
《行动计划》还提出加快建设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加强潘庄、柿庄南、韩城等项目生产管理;新建古交、延川南、保德南、彬长等项目,到2020年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140亿立方米。
在新疆、鄂尔多斯盆地、二连盆地、黔西滇东等地区,建设一批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突破低煤阶、深部煤层等复杂地质条件煤层气开发,启动建设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到2020年,煤层气产量达到30亿立方米。
在山西晋城、辽宁铁法、黑龙江鹤岗、安徽两淮、河南平顶山、湖南湘中、四川川南、贵州六盘水、陕西韩城、新疆阜康等矿区,加大煤矿区煤层气资源回收利用力度,开展煤层气地面预抽。到2020年,煤矿区煤层气产量达到30亿立方米。全面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抽采达标,重点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到202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60%。
从最早的预计“十三五”煤层气产量达600亿立方米,到2014年11月《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300亿立方米,再到《行动计划》提出的400亿立方米,煤层气目标数字的变化也反映出行业发展的曲折。国家能源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孙茂远认为,400亿这个数字更实际一点,但他一再强调:“如果落实不好,完成难度仍然很大。必须落实扶持政策,加强科技攻关,解决难采煤层气田的技术问题。”
《行动计划》在保障措施部分中提出,要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严格落实煤层气市场定价机制,严肃查处地方政府不当干预价格行为。适时提高煤矿瓦斯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在山西、新疆、贵州等地区新设一批煤层气矿业权,采用竞争方式择优确定勘查开发主体……记者发现,上述措施之前就在多个文件中有所体现,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更有专家直言,400亿方的目标不现实,“先把抽采补贴调整落实了再说”。
据了解,2014年我国地面煤层气产量为36.91亿方,排名最高的前四家企业分别为晋煤集团14.3亿方,中石油13.72亿方,中联煤8.13亿方,中石化0.34亿方;井下抽采量为118.41亿方,排名最高的前四个省份分别为山西48.04亿方,贵州24.29亿方,安徽9.53亿方,河南5.66亿方。在2015年2月召开的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2015年煤层气抽采量要达到185亿立方米,利用量达到85亿立方米的目标。
2月28日,发改委宣布自4月1日起我国天然气价格正式并轨。各省最高门站价格,增量气下降0.44元/方,存量气上调0.04元/方。海通证券石化行业分析师邓勇和王晓林认为,增量气价大幅下调后,为增加我国天然气供应,预计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有望延续,并且补贴力度有望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