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核准项目开始上报

添加时间:2015-01-16 11:18:19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近期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关于报送“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天津、山东、河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重庆、江西、贵州、广东、广西、西藏、陕西等省上报当地风电年度建设规模。
  上报时间截止2015年1月31日。按照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能源局将下达“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
  截止2014年底,风电并网装机已超9000万千瓦,预计年发电量1500亿千瓦时。根据十二五规划,2015年底风电规模将达1亿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黑吉辽、内蒙古、甘肃、河北等在内的“三北”地区省份未列入本次上报核准计划之列。按照此前,国家能源局风电项目管理要求,弃风严重地区将不新增核准计划。这意味着,2015年“三北”地区或不再新增风电核准计划。
  按照能源局要求,列入核准计划的项目当年内必须核准建设。过去已经纳入核准计划的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完成核准的,将取消核准资格。今后,核准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建设规模的重要参考。 
  各地上报的风电项目应该如何下列要求:
  风能资源良好,现场测风满一个完整年
  各项主要建设条件已落实,场址范围内不存在用地、环保、军事、文物、矿产、林业等方面的制约性因素,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环评等支持性文件
  具备在本省范围内消纳的电力市场条件
  项目总体规模不超过上报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