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近日河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有关机组增容及执行环保电价的批复,以下为批复全文:
河北省物价局文件
冀价管〔2014〕138号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你公司《关于申请1、2、3、4、5、6、7、8号机组除尘电价的请示》(张家口发电安监〔2014〕49号)、《关于申请1、2、4、5、7号机组脱硝电价的请示》(张家口发电安监〔2014〕50号)及《关于1至8号机组增容后上网电价的请示》(张家口发电安监〔2014〕52号)收悉。
鉴于你公司1-8号机组(亚临界凝气式发电机组)已完成增容提效工作,装机容量均由30万千瓦变更为32万千瓦,根据电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其容量变更后的上网电价进行相应调整。同时,你公司1、2、4、5、7号机组已通过省环保厅脱硝验收,1-8号机组已通过省环保厅除尘验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同意以上机组分别执行脱硝、除尘加价。(各机组增容后不同阶段上网价格详见附表)
附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上网电价调整表
河北省物价局
2014年12月3日
附表: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上网电价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