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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改委核准2个火电项目:涉及投资48.63亿元

添加时间:2014-12-22 11:58:2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了解到,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2个火电项目,分别为国电宝鸡二电厂第二台扩建工程项目、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扩建工程项目,以下为批复全文:
          陕发改煤电〔2014〕1467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国电陕西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台1×66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宝市发改能源字〔2014〕1112号)、《关于国电宝鸡二电厂第二台66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核准的请示》(国电陕规〔2014〕3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加强西北电网与川渝电网水火互济能力,提高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同意建设国电宝鸡二电厂第二台66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
项目单位为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
三、本工程扩建1台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工程采用海勒式间接空冷技术,年用水量127万立方米,取自宝鸡二电厂一期工程循环排污水及冯家山水库地表水。工程投产后,年需燃煤量约160万吨,主要由陕西彬长、甘肃华亭矿区煤矿供应。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电厂现有千河漫滩灰场作为事故周转灰场。
工程以75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与宝鸡二电厂#5机组共用一回已核准投运线路接入宝鸡750千伏变电站。
四、本工程计划总资金24.53亿元,动态投资24.17亿元,资本金4.9亿元,占总投资的20%。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分别按照65%和35%的出资比例投资建设。
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19.27亿元,由中国建设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程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按照省政府实施火电环保改造有关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六、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发、供电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满足能效准入门槛。
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招标事项核准见附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300065号)、《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2×600兆瓦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环审[2007]427号)以及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2014年4月8号《关于国电宝鸡第二发电厂二期2×600兆瓦扩建工程有关意见的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2013〕08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宝鸡二电厂扩建工程第二台60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3〕1668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煤电〔2014〕1468号
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协调解决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项目核准的请示》(渭发改字〔2014〕143号)、《关于核准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华能陕计〔2014〕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务院国发〔2007〕2号文件精神,促进陕西省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优化电源结构,提高能效,同意建设华能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
项目单位为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渭南市下辖华阴市罗敷镇。
三、本工程建设1台6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相应关停了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22万千瓦。
电厂采用间接空冷方式,年用水量约146.8万立方米,生产用水取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5号、6号机组循环排污水和华阴市污水处理厂中水。电厂投产后,年需燃煤约150万吨,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所属彬长矿区煤矿供给,经铁路运至电厂。电厂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庄郭沟灰场作为电厂事故周转灰场。
电厂以75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送出工程与已建成的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60万千瓦机组公用一回线路。
四、本工程动态总投资约24.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8亿元,约占动态总投资的20%,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出资。
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19.3亿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程采用烟塔合一技术,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按照省政府实施火电环保改造有关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六、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满足能效准入门槛。
七、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具体招标事项核准见附表)。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200040号)、《关于华能陕西秦岭发电有限公司“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361号)、《关于华能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用地有关问题的函》(国土资预审字〔2012〕317号)、《关于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2〕33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秦岭电厂“上大压小”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改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3〕523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