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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兜底 天龙光电或避免被暂停上市

添加时间:2014-11-24 11:40:3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月23日,天龙光电发布公告称,其所持有的江苏中晟46.37%股权在挂牌期间,仅有控股股东常州诺亚报名且为资格审核通过的受让方。因此,其于11月22日与常州诺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1.94亿元。而这是天龙光电实现本年度扭亏为盈的唯一方案,也是避免被暂停上市的最后一搏。不过由于本次交易还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审议未通过,天龙光电仍将面对被暂停上市的命运。
          据了解,天龙光电2009年12月8日登陆创业板,其子公司江苏中晟自2011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未能为公司贡献利润。而其净利润也自2012年、2013年出现亏损,而今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又亏损6247.10万元,其已被逼到了退市边缘。
         值得一提的是,11月初,天龙光电出台了保壳方案,常州诺亚实际控制人冯月秀、吕行、万俊平与北京灵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交易完成后,灵光能源将控股常州诺亚。此举意味着灵光能源将间接成为天龙光电第一大股东。同时,灵光能源针对天龙光电入股交易前置了条件,即天龙光电要提前处置持有的江苏中晟46.37%股权。
          而天龙光电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同意处置天龙光电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江苏中晟股权之全部相关议案并完成公告后,灵光能源方向常州诺亚增资人民币1.1亿元。
           事实上,天龙光电本次转让江苏中晟46.37%的股权主要是为了实现今年业绩扭亏为盈,保持上市平台。经初步测算,中晟股权转让收益预计为1.53亿元,将对去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接下来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交易,那么天龙光电极有可能将保壳成功。
         此外,天龙光电另发布公告称,由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其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201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支付报酬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