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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成型燃料在京遇冷 激起业界争鸣一片(图)

添加时间:2014-10-16 11:57:42 来源:中国能源报

            北京定义生物质成型燃料高污染事件持续发酵。
         “作为首都,北京制定的政策往往是其他省份地方政府学习的榜样。但这次北京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定义为高污染燃料,违反《可再生能源法》,没有及时纠正,又带来了其他不良影响。据我们了解,江苏、广东、湖南的一些城市目前也在酝酿制定与北京同样的政策,如果真的出台,那更是错上加错了。” 广州迪森集团副总裁张志杰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

            8月4日,北京市政府出印发了《北京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下称《方案》)的通知,将各种可燃废弃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以及除生物气化利用外其他加工成型的生物燃料划归为高污染燃料。此文件一出,业界嘘声一片。
          违法违规文件当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将生物质能明确定义为可再生能源范围,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2020年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将达到5000万吨,使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成为普遍使用的一种优质燃料,生产方式包括在广大农村地区采用的分散、小型加工方式和在有条件地区建设大型集中式成型燃料加工工厂。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所所长赵立欣告诉记者,在《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建设规划》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也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列为新能源和和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和应用,并设定了到2015年达到50万吨标煤的应用目标。“为什么全世界都认可生物质成型燃料是清洁能源的概念,北京市也将其列为鼓励方向,而北京市环保局却将其定义为高污染燃料,并加以限制?”赵立欣说。
          环境保护部9月底发布的《关于界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类型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1207号)明确表示,根据《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环发〔2001〕37号),未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划分为高污染燃料。近年来,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发展迅速,在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套袋式除尘器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要求。这意味着,北京市环保局的文件也违反了环保部的相关规定。
          记者试图采访北京市环保局未果。但受访的专家普遍表示,北京市环保局在当前大气治污的形势下确实压力很大,但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划归为高污染燃料公然违法,确实不妥。生物质行业协会代表与北京市环保局进行过多次沟通,但“并没有得到将会修改文件的答复”。
        北京的选择不可复制
据了解,我国现有生物质成型燃料设备企业100多家,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近200家,产能已达到500万吨。行业内的排头兵企业如广州森迪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宝粒特木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生产的木质颗粒燃料产品质量指标经过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检测,完全符合日本和韩国等国家较高的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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