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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电网公司2014年下半年二级物资(营销设备)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4-10-08 13:34:3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贵州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技改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或南方电网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电网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电网公司2014年下半年二级物资(营销设备)框架招标开展工作,特邀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本次需求物资是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公司2014年固定资产调整资金计划、2015年固定资产资金准备计划”作为需求预测计划依据统计上报的,在2014年11月1日—2015年4月30日之间的预计需求量,仅作为投标人的参考,不作为招标人的承诺,对招标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中标,预计需求量也不列入框架采购协议。明细见下表: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各标的分包明细:
2.2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3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2.4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内各电网建设、技改工程所在地点。
2.5 资金来源:已落实。
2.6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7 本批次框架招标,各标的物均要求进行投标前测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条款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所有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见上表一;
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招标人采取双节点控制方式,即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凡属于虚假投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申报取消该公司在贵州电网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如某个标的或标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或材料),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该标的或该标包内各类别设备(或材料)的商务资格(含业绩、注册资本等)及技术要求方可视为满足此包的资格要求。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
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
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
业绩要求:所投标设备具备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提供全业绩表,并提供少量业绩的完整合同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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