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黄岐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4-09-26 14:10:2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连江黄岐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连江黄岐风电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1.2建设地点:连江黄岐镇
1.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05亿元
1.4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日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质量标准: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各章规定)。
2. 招标内容:
连江黄岐30MW风力发电场(包括一座110kV变电站,12台2500k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场内附属辅助设备、构建筑物、场内道路、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等)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本招标项目包含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到工程建设、投产发电、直至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所发生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和行业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同时具有已投产的类似规模的风力发电场的风机、塔架吊装业绩和风机基础施工业绩。
3.4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五年作为项目经理 承担过风电项目安装项目或300MW [法律部z2] 及以上机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业绩。
3.6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近三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 本招标项目接受由一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简称“施工单位”)和一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承装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投标人(简称“安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以安装单位作为牵头方。安装单位近五年应具有已投产的类似规模的风力发电场的风机、塔架吊装业绩;施工单位近五年须具有已投产的类似规模的风力发电场的风机基础施工业绩。联合体派出的项目经理应由牵头方派出,且具备上述第3.4、3.5款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还须同时具备上述第3.1、3.6、3.7.款的资格条件要求。除此之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独立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近三年或近五年”指的是: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或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9月 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工程量清单书面文件及电子文本、招标图纸等),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