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和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
行动计划对燃煤机组供电能耗、污染物排放、煤炭消费占比等指标做出了明确,进一步指明了未来煤电发展的方向,尤其是对"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上燃煤发电机组可以向燃气轮机组看齐"这样一个基本判断,很好地回答了目前业内关于 "超洁净排放"、"近零排放"、"超低排放"该如何布局和推进的问题。
未来煤电发展总方向确立
行动计划提出,要全面落实 "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推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努力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三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三提高",打造高效清洁可持续发展的煤电产业"升级版"。
在具体目标设定上,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中部地区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
东部地区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 机组排放限值。
在执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到2020年,力争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62%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
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行动计划有三大亮点:一是表达了"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上燃煤发电机组可以向燃气轮机组看齐"这样一个基本判断,有利于回答煤电是否要继续较大规模发展,以及如何发展和优化布局的问题;二是明确了供电煤耗、污染物排放、煤炭消费占比"三降低"等目标,指明了未来煤电发展的总方向;三是制定了涉及目标任务、行动路线、改造升级、优化运行、监管考核等方方面面的原则和任务,使得科学发展煤电有规可循。
新奥集团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胡泊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行动计划的发布,是对中央关于能源革命的精神的进一步贯彻和落实。行动计划确立了标准和时间表,让企业有了发展方向,将大大促进煤电节能减排工作。
"但由于观念的调整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这种正面的影响可能在未来几年还不会充分显现。随着新建达标机组的投运和在役机组的改造陆续完成,高效清洁煤电为社会所接受,煤电将会迎来新的发展契机。"胡泊表示。
目标完成值得期待
那么,对于行动计划中提出的主要目标,完成预期究竟如何?首先,行动计划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
考虑到新建机组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的特点,该煤耗水平理论上是可以达到的。 "但同时也要看到,机组运行实绩除了与装备性能相关,还受到负荷率水平、运行管理水平、燃料质量等方面的影响。随着全国大机组上马的越来越多,未来新建机组降低平均煤耗水平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而对于行动计划中对 "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等描述在当前业内 "超洁净排放"、"近零排放"等热议的背景下格外引人注意。值得一提的是,行动计划对限制范围也做了明确,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与之前业内普遍提到的"50355"标准相比,在烟尘排放限值上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