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核电3、4号机组具备首次装料条件
添加时间:2014-09-17 13:02:13
来源:中国能源报
环保部日前公示的《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以下简称《报告书》)显示,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自主体工程开工以来,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控制良好。按照现有工程进度计划,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计划分别于2015年 6 月 15 日和 2016 年9月30日实现首次装料。
据了解,《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是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申请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和运行许可证的执照申请文件之一。 而上述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结果表明,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性能可靠,电厂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对公众造成的放射性后果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建设与运行期间环境风险可控,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措施充分有效,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也有保障,公众基本对阳江核电厂的建设表示支持。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具备首次装料的条件。
公开信息显示,环保部于2008年10 月 24 日批复了阳江核电厂三、四、五、六号机组的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08]389号) 。2010 年 11 月 12 日,环保部批复了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设计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0]371号),国家核安全局也颁发了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的建造许可证(国核安发[2010]157 号) 。之后,两台机组分别于2010 年 11 月 15 日和 2012 年 11月17日实现了FCD(核岛浇注了第一罐混凝土),其中4号机组是福岛事故后国内开工的首台核电机组。
阳江核电站由阳江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国家批准“十一五”期间在广东省阳江市东平镇阳江核电厂址上新开工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三、四号机组采用岭澳二期翻版加改进的二代改进型CPR1000+工程技术方案。在岭澳三、四号机组基础上,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通过对福岛核事故经验反馈进行系统地梳理与研究,采取合理可行的改进措施,加强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能力,而最终形成的安全性、可靠性更高的技术方案。
此外,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由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准备、接产和生产运营。部分业务及专业,如核岛大修、核燃料供应、常规岛及BOP运行维护、IT技术支持、专家支持等,将委托有关的专业化公司负责进行管理,以确保生产准备按计划开展,确保电厂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阳江核电站共建设6台机组,其中一期建设4台,目前一号机组已投产发电。作为一址多堆电站,如何管理至关重要。
据了解,阳江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将和厂址其他机组一起,在环境保护方面实行“统一运行管理、统一申请排放量、统一流出物和环境监测、统一制订并实施应急响应和准备”。“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将参照大亚湾核电基地的群堆管理模式,为阳江核电厂各台机组的生产运行提供组织、资源分配到管理程序上的良好保障。”上述《报告书》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