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酝酿风电价格下调 四类地区均下调
添加时间:2014-09-15 11:00:3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目前,国内风电场执行的电价是国家发改委在2009年公布的。当年7月,下发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照风资源划分出上述四类标杆电价。
酝酿两年之久的风电上网电价下调政策有望今年落地。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了调整风电上网电价的征求意见稿,并开会征求各方意见。
“初步设定风电标杆电价原先0.61元/千瓦时的地区每度下降2分钱,其他区域每度下调4分钱,今年年底前实施的可能性比较大,但这一下调幅度也遭到五大电企和参会的部分省物价局的反对,均认为下调太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
不过,多位风电行业人士则认为,从国内风电市场发展形势来看,由于存在电价下调的缓冲期,只要没有调低至没有盈利的程度,而且再加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不管是对风电设备制造企业还是风电场运营商来说,都不算是坏消息。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通报的调价设想方案中,将四类资源区标杆电价从0.51元/千瓦时、0.54元/千瓦时、0.58元/千瓦时和0.61元/千瓦时,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7、0.5、0.54、0.59元。此外,还将福建、云南、山西三省由每千瓦时0.59元资源区域调到0.54元资源区;将吉林、黑龙江省统一调整为0.54元/千瓦时。
目前,国内风电场执行的电价是国家发改委在2009年公布的。当年7月,下发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按照风资源划分出上述四类标杆电价。
新疆和内蒙古等大部分风资源较好的地区被划分为第一类资源区,实行最低的上网电价;而除河北、甘肃、吉林、黑龙江、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新疆、内蒙古等少部分资源情况略差地区被划分到第二类和第三类资源区,实施中等上网电价外,其他各省均为第四类资源区,执行0.61元/千瓦时的最高电价。
在过去的两年中,国家发改委早已多次对风电上网电价进行评估,并召集相关风电企业召开座谈会,征询下调风电上网电价的时机是否成熟。
一位风电行业分析人士表示,发改委考虑下调风电上网电价主要是考虑到风电行业技术进步,风电机组设备价格已经明显下降,企业风电场运营情况逐渐向好。
自2013年以来,针对风电行业产能过剩、补贴拖欠、并网困难、弃风限电严重等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使风电产业回暖,风电场运营商扭亏为盈,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盈利也大幅改善,由此国家相关部门再次对电价下调征求意见。
而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要继续进行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其中将“适时调整风电上网价格”放在首位。
金风科技一位负责人也坦言,从长期来看,风电电价确实是要下调的,现在的高电价对财政有很大压力,政府期望用市场化的方式来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