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形势,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6%、碳强度下降17%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倒逼下,我国开始借鉴国际经验尝试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来实现节能减排。
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天津等7个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试点地区先后出台了本地区碳交易的管理办法,拉开了我国碳交易区域试点的序幕。其中,作为碳排放配额的补充机制,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允许在碳市场交易。
在国际碳市场长期低迷的背景下,建立国内碳市场,为手握大量碳资产但苦于没有买家的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商机。众多企业已迫不及待进军CCER市场。国内碳市场看上去很美,但这个市场到底有多大,存在何等风险,采取什么策略进入市场,值得深入研究。
我国碳交易市场试点的主要特点
(一)7个碳交易市场试点彼此独立运行
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碳市场,7个试点各自拥有独立的交易平台,市场彼此独立。交易方式主要是线上交易和交易所内的协议转让,交易品种主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CCER两类。各试点地区对于纳入控排范围的企业类型和排放门槛不尽相同。
(二)各试点市场交易量有限,活跃程度逐步提高
除重庆地区尚未启动交易外,其他6个地区已先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从交易量上来看,各地的碳排放权交易并不活跃。截至2014年5月9日,6个市场的日均交易量仅为42.5万吨。
交易不活跃,有多个因素导致。碳交易对于控排企业来讲是新鲜事物,企业对碳交易的认识和理解需要一个过程。很多控排企业尚未完全摸清自身所需配额的数量,仍处于观望阶段。但是,随着各地区第一个履约期日渐临近,更多的控排企业参与到市场交易中,各地日均成交量呈现出逐月递增的趋势。北京的交易量从去年12月的日均257吨,到今年4月份增加到日均1076吨。上海4月份的交易量达到7万吨,较2013年12月的2.3万吨增长了200%。相信随着履约期日渐临近和参与企业对市场理解的进一步深入,更多的控排企业将参与碳交易,市场交易量将出现一波小高潮。
(三)各试点市场交易价格相差较大
截至2014年5月9日,6个地区合计日均碳排放权成交量为42.5万吨,日均成交金额为1396万元,成交均价为33元/吨。这个价格要远远高于当前国际市场CER的价格,对于众多碳资产供应商已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但市场流动性不足影响了碳排放权的价格发现功能。同样是碳排放权,各地区的碳排放权价格差异较大。价格最高的为深圳市场和广东市场,分别是70元和65元,最低的为湖北市场,仅22元。
(四)试点阶段时间较短,未来发展具有不确定性
从7个试点公布的方案来看,各试点的碳交易政策,主要针对2013年至2015年的碳排放权交易进行规范管理。其中,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明确规定,2013年至2015年的排放配额在2016年前有效。2016年(含)以后的排配额有效期没有明确说明。2016年以后的碳交易相关政策目前仍处于真空状态,CCER的有效期及使用规则都没有规定,对企业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政策不完善
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减排压力、减排规模均不同,因此各试点在配额核发与管理方案、交易机制、配额清算、市场调控等方面各有特点。另外,市场规则的建立和完善都存在一个过程,目前来看,各试点市场的规则仍处在不断完善阶段,这给市场参与者特别是跨地区的CCER供应商带来不同程度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