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调价 几家欢喜几家愁
添加时间:2014-08-25 14:53:5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改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上调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0.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据悉,价格调整有利于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车用气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气价调整后,车用气价格相当于汽油价格的60%-70%左右,价差虽有缩小但仍具有竞争优势,需求有望较快增长。工业用气成本压力进一步加大:对用气工业企业,用气成本压力进一步上升,或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部分落后产能。
天然气发电企业积极性受挫?
通知明确规定,对供热和发电企业的影响,将通过理顺供热和发电价格、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以及对个别确有困难的企业给予适当气价优惠等方式统筹解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各地方政府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多家天然气发电企业表示,在去年价改后,个别地区虽采取给予适当补贴、税收优惠或提高上网电价等政策,但目前国内天然气发电项目仍然利润微薄甚至亏损,而此次天然气价改通知刚出,政府部门还未有相关补贴或优惠政策出台。
业内专家也表示,近年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利用率提高,加之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提供的气源保障、余电上网壁垒逐渐消除和个别地区政府补贴政策出台等利好因素,吸引众多地方政府和各类企业纷纷涌入燃气发电领域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此次气价上涨后,若政府部门不能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各方面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积极性或放缓。
一位不愿具名的湖南某业内人士表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能源利用率可达85%,并且长沙地区对新建项目设备给予补贴,但上网电价低、气价成本高,目前运营的项目也仅保持在盈亏持平状态。此次气价上涨,气价补贴、上网电价上调等政策还未出台落地,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抑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的热情,一些项目或因此搁置。
LNG、CNG车用市场影响不同?
对出租车行业来说,气价提高后车用气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相比,仍具有明显优势。
据悉,当前国内多数城市有50%-65%CNG车使用93号汽油,且大多数省份CNG价格受到当地物价局调控,预计CNG车用价格涨幅不会太大。
但对LNG车用市场而言,此次价改对LNG原料气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具体调整幅度暂不明朗。据了解,进入2014年以来,由于上游LNG产能的爆发式增长,LNG市场出现明显的供过于求,2014年4-7月,价格始终在低位徘徊,对于LNG车用发展略有利好,但仍旧无法确定对LNG车用市场的影响。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名誉会长姚明德表示,“LNG车用价格如果是柴油的65%左右尚可盈利,再高的话就比较难经营了。”
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如果存量气LNG工厂受成本压力牵制,最终选择上调产品价格的话,车用市场走势可能不会乐观。
成本压力大,LNG投资需理性
多位LNG企业人士及市场相关人士表示,新一轮天然气价改后,存量气LNG工厂的成本压力将大增,而增量气工厂受益,缩窄与存量气工厂的气源成本差。仍有存量气指标的LNG工厂原料气价上调基本成定局,成本上涨将带来巨大的压力,如何顺利将这些压力疏导至下游至关重要。
据了解,目前LNG工厂使用的原料气中大多为增量气或者其他气源,此次价改影响不大。以陕西地区尚有存量气指标的工厂为例,目前其原料气价为1.95元/方左右,生产成本约3700元/吨,如果以存量气价上调0.4元/方来计算,LNG工厂的生产成本大约会增加550元/吨左右,其生产成本将达到4250元/吨,工厂的盈利空间十分有限。若考虑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恐怕将和使用增量气的工厂一样,陷入亏损境地。
但部分市场人士认为,鉴于目前LNG产能过剩、下游承受能力不强的局面,将上游原料上涨的成本转嫁至下游的难度较大。
从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的角度考虑,理顺天然气价格关系、推进天然气整体市场化的进程,是必走的一步棋。天然气价改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到“十二五”末实现非居民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的并轨的目标不会改变。这意味着,2015年的天然气价改或仍将如期到来,届时LNG工厂的整体成本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国家希望通过价改引导下游合理利用天然气,助力产业结构调整,避免某一产业的过度投资,在后期形成产能过剩。从LNG工厂的情况来看,至少在短时间内,LNG工厂已经出现了供大于求。利用企业趋利避害的天性,适当引导这部分投资,或许是国家政策的目的。”安迅思天然气分析师陈芸颖说。
国家价改决心不变,对于在建和拟建LNG工厂的投资商来说,在后期布局或投建LNG工厂需考虑更多因素,投资需理性。
放开非常规天然气价格限制
通知中表示,“进一步落实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而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的价改调整通知中,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如果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需要执行统一门站价格。
从上述文件中不难看出国家对非常规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态度转变,即取消价格限制和监管,促进页岩气、煤层气和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发展,将价格完全交由市场决定。
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运输合同,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则有利于推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因此供需双方只需向负责管道运输的企业支付管输费用便可。
“以页岩气为例,目前国内页岩气勘探开发成本较高,这导致气源价格远超于气源出产地区的市场承受能力,若执行统一门站价格,气源方无法接受。此次放开价格限制有利于页岩气的下游拓展,将气输送至价格承受能力较高的地区,反过来可以提高气源方的开采积极性。” 安迅思分析师颜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