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做法启示新能源并网规划
添加时间:2014-08-11 11:22:26
来源:中国能源报
日前召开的“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要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讲话中表示,要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积极发展智能电网,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
吴新雄的说法也得到了专家的印证。在8月7日召开的2014中国风能太阳能并网会议上,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首席专家单国瑞(Kaare Sandholt)表示,可再生能源并网是比较新的课题,科学的统筹规划是两者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应对新能源并网问题,欧洲电网的规划开发从组织和方法上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创新,这些尝试对中国亦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中欧面临相似的并网难问题
单国瑞,这位曾在欧洲从事可再生能源项目规划30余年的丹麦人自2012年开始担任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首席专家一职。
在他看来,在新能源发展方面,中国与欧洲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两个区域都确定了相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即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兼顾可持续发展、能源安全和塑造良好的环境这三个方面。为此,欧盟国家提出了“低碳欧洲”的说法,而中国则提出了“美丽中国”这个引领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词。为了实现以上目标,中欧都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转而重点发展风电和太阳能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都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外,因为能源生产地和消费地的长距离,中欧都需要长距离的电力运输。
而且,在欧洲,各地区间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不同,需求也不同。中国亦是如此。
国家电网调控中心副总工程师裴哲义表示,我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新能源发电富集区域电力市场规模小。例如蒙西、蒙东、甘肃、冀北风电发电量占全国的51.4%,但用电量仅占全国的9.4%。另一方面,电源结构不合理。风电资源丰富但消纳不足的“三北”地区电源结构以火电为主,水电等快速灵活调节电源较少,致使系统调峰问题突出,不利于风电消纳。
单国瑞指出,电网建设的规划,不仅需要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互结合,而且还应注意区域间的协调与配合。在这些相似的大背景下,欧盟电网长期规划和提高新能源并网比例的做法对中国很有借鉴意义。
欧洲做法提供的新思路
单国瑞介绍,2008年底,经欧盟法律授权,欧盟创建了欧洲电力传输系统运营商联盟(ENTSO-E),并于2009年7月全面运行。该组织囊括了34个国家的41个输电运营商,服务于5.25亿人,828吉瓦发电装机。它的成立不仅促进了互联电网安全、可靠的运行的与协调,而且也促进了新电源的安全并网,尤其是可再生能源。这亦是欧盟致力于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和可再生能源供应目标而做的努力。
“以前,要想让各个组织在同步运行方面开展合作是很困难的。现在,通过建立透明、开放的机制,以各方参与的形式制定流程,该组织确保了欧洲电力系统更可靠、有效和持续的运行。”单国瑞说。
而且,欧洲电力传输系统运营商联盟还承担着制定电网发展十年规划的职责。电网规划要依据法规(EC)714/2009来制定,但不具约束力。它基于对市场和电网的基本研究,充分展望发电市场的前景,拟出未来十年电网发展计划,以及六个区域的投资计划。该计划每两年更新一次。具体文件从起草到完成,由公共研究机构、咨询机构以及持股集团等共同参与。
单国瑞表示,“在我看来,电网规划的透明度很重要。规划的形成,不应该只体现制定方的利益,还应有合作方的意见和建议。”
另外,欧洲在具体制定电网规划的过程中,采用了“情景、市场和电网研究”的方法。即展望不同的发展情景,进行市场研究和电网研究。通过“输入-建模-输出”,得出不同发展情景下,各发电形式的发电比例以及用电需求,从而辅助于规划的制定。
单国瑞认为,多个情景的分析涵盖了关于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这样多方面的考虑,可以让规划更具有科学性。而且,电网项目评估也需要通过多个标准的衡量再进行选择,这既可减少盲目投资,又可提高综合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