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保人身安全”的观念必须根深蒂固
添加时间:2014-08-11 11:28:2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爱中国能源网讯: 最近,江苏省电力公司召开2014年年中工作会议,会上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尹积军,在谈到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这一点时,重点强调要强化“首保人身安全”意识的观念。好一个“首保人身安全”!读来,笔者不禁生出一番感慨来。
一个“首”字,有很多组词。“首先、首长、首要、首轮、首届、首批”等等,谈到电力优质服务,还有“首问负责制”,谈到人员称呼,还有“首席技师”,诸如此类,可见“首”字的重要性。然而,对于“首保人身安全”的观点提出,也许有人不以为然,认为供电企业是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这样做不是与资本主义的私利相冲突吗?不是还有“设备安全”吗?从更大处讲,还有“电网安全”等更为重要的公共财产安全。按照传统的教育理念,应该是设备安全、电网安全等公共财产安全大于一切,个人的人身安全靠边。其实不然,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观点,人身安全本来应该大于一切。人身安全的广义范畴包括人的生命、健康、行动自由、住宅、人格、名誉等安全。试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量失去了人的生命,就失去了所有,再谈其他什么安全还会有什么意义呢?
如何保证人身安全呢?首先应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首保人身安全”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领导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安全责任落实;其次,应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突出强化作业计划刚性管理,把作业现场作为安全管理的着力点,确保现场作业安全;第三,应当严格遵守安规,杜绝违章操作,严控风险隐患,在电力生产劳动中,以人为对象,从而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
抓安全,是企业赋予的首要职责,是对员工最大的关爱。生命至上,安全为天,无论何时何种情况,都应该把人身安全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这种观念应该根深蒂固。在工作部署中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作为硬约束,才能确保设备安全等,进而实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吴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