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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开发者自述:“辛酸”的项目核准路

添加时间:2014-07-29 11:11:1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核心提示:截至2013年底风电计并网容量7716万千瓦,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的第三位电源。每一台风电机组的吊装、并网背后都有项目开发者与核准制度、诸多审批部门的博弈。
         “十一五”以来国内风电爆发式增长,截至2013年底风电计并网容量7716万千瓦,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的第三位电源。每一台风机的吊装、并网背后都有项目开发者与核准制度、诸多审批部门的博弈。
张亮(化名)是东北地区某公司风电项目开发负责人,“辛酸”是他对风电开发工作的定义。在他看来,项目审批不确定性大、透明度不高、行政部门之间协调难影响新能源项目的有序发展。
目前,风电项目开发分三个阶段:立项及核准计划申请阶段、核准阶段、建设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涉及到风电场选址、风能资源测算、土地占用、林地报批、矿产覆压、电网接入等具体工作。

     核准门路:项目排名要靠前
     按照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流程,项目业主首先与当地县级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随后进行风资源论证,建立测风塔、整理测风数据、组织专家论证、形成测风报告。
      经过至少1年的风资源测量,且有效数据完整率达到90%以上时,企业可进入风电场工程规划阶段。在风电规划的基础上,对风电场编制预可研报告,随后对接省、市、县发改委部门,取得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
     “路条”是业主开展风电场可行性研究的基本条件和前提,也是办理电网接入、环评、用地、规划、水保等前期工作和获取项目核准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的重要保证。对于业主来说项目获得“路条”才能证明省级政府实质上把其列入相应的经济发展规划、能源规划、电网等规划中去,这对业主防范和化解项目风险大有好处。
     张亮说:“随着风电资源占储接近饱和,地方越发重视当地风电资源。风电开发早期企业可以随意瓜分资源,现在则需要落实地方招商引资政策,比如将风电装备制造与风电产业捆绑,企业需要平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否则不能被落实资源。”
    在地方政府立项后,项目业主开始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查明风力资源参数、风电场场址工程地质条件、风电场的装机容量、接入电力系统的方式、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财务评价等。
     在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业主、市县发改委向省级发改委申请核准文件,并附加风资源配置文件、测风数据报告、环评报告、压覆矿资源评估报告、接入审查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
现阶段,国家能源局将企业投资风电项目核准权下放地方政府,省发改委下放核准到市级发改委,但申报核准计划仍然由省发改委统一汇总。
     张亮介绍,“这一期间涉及到一些公关工作,如项目在核准名单中的排名一定要靠前,提前预判国家能源局年度核准计划容量。虽然风电核准权下放,但国家能源局制定年度风电核准计划,只当列入计划的项目才能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一些企业为纳入核准计划,不得不强力公关,自上而下落实核准。”

      煎熬:贯穿核准到开工进程
    项目业主拿到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后,核准似乎变得简单了。“但其实不然,电网接入、土地预审、林地审查、环评、矿产覆压等工作需要同步开展。”张亮说。
     解决风电消纳的首要问题是接入电网。首先需要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接入系统可研设计,向当地电力公司办理接入系统审查,申请省级接入系统核准文件及电价保证函。
     土地预审涉及的部门繁多,包括地方国土局,省国土厅规划处、土地利用管理处、地籍管理处、耕地保护处、矿产资源管理处等多个部门。土地规划部门主导土地预审,能否获得预审文件,考验项目经理的智慧。
     近年来,随着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及各类保护区的规划调整与设立,逐步的缩小了林区开发风电的范围,但政策滞后于项目推进。前期项目积累和铺垫,会被一纸文件或一条政策完全的颠覆,甚至是前功尽弃。
     “2013年5月,国家出台关于限制在涉林区域建设项目的政策,直接影响2013年以前占用林地开发风电项目的核准及施工,一些企业不得不寻求非正常渠道获得审批。”张亮说。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环保系统对于风电的态度也发生着变化。从鼓励到制定各项规划及审批门槛,环保系统在风电审批中的地位增强,使得原本可以采用委托的形式完成的审批变得复杂。
     东北地区属于国家重要的一次能源发展基地。根据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占用地下矿产资源开展地上风电项目建设的企业,在办理矿产压覆的过程中需要获得矿产所有权单位的同意,所有权单位明确放弃地下开采资源。
     张亮认为,“这样的要求相对苛刻。其实,一次能源的开采并不完全影响风电项目的建设与运营,项目业主需要在矿权所有企业与国土部门间斡旋。矿产主管部门也有特殊的手段来解决矛盾。”
     在以上难题化解之后,最后进入省级发改委核准环节。“目前,国家正在调整行政审批方式,但无法形成联动机制,一些厅局级部门并不认同市县级法规作出的项目立项。待省发改委对项目认可后,还需要对项目建设条件及投资经济性反复论证,代替市场干预建设进程。”
     风电项目核准后进入建设阶段,这一阶段相对重要的是土地和林地报批,涉及国土、林业等部门。“林地报批过程复杂,包括涉林区域补偿、各类费用支付、占用方案调整,不到最后一刻不能说完成任务。土地报批更为煎熬,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审批时间延长,有的项目获得核准却无法获得使用土地资格。”张亮说。
     土地报批依据核准文件、土地预审及涉林区域的使用林地许可等材料,从地方上报到省级国土系统,通过审核后上报省政府主管部门,最后由省国土部门下发供地函。同期,当电网接入系统获得核准后才能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