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全国建筑节能成效积极 仍有问题待解
添加时间:2014-04-17 10:00:43
来源:新华网
住房城乡建设部16日对外公布2013年度全国建筑节能情况,透过这份成绩单,不难发现,建筑节能总体进展顺利,成效积极,但仍存在资金投入不够、质量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
数据见证建筑节能成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若干数据见证了建筑节能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从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来看,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4.4亿平方米,可形成1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88亿平方米,约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的30%,共形成8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来看,提前超额完成目标。截至2013年底,各地共计完成改造面积2.24亿平方米。“十二五”前3年累计完成改造面积6.2亿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务院明确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任务。
此外,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方面,也取得积极成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有力的保障措施,以强化政策激励为例,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12亿元,支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地方省级财政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达到75亿元。
多重问题制约建筑节能
尽管建筑节能取得积极成效,但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检查中发现,还存在建筑节能能力建设水平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其中,相关人员执业能力不强,存在设计人员对标准要求理解不够、施工人员未按图施工、监理人员未尽职尽责,随意签字通过等情况。
在资金投入方面,尽管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较大,但部分地区没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市场推动能力不足。目前建筑节能仍以政府行政力量推动为主,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民用建筑能效测评、第三方节能量评估、建筑节能服务公司等市场力量发育不足,难以适应市场机制推进建筑节能的要求。
此外,部分建筑节能工作不细,把关不严,质量与水平亟待提高。
8项措施全面推动建筑节能
针对存在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今后将采取8项措施全面推动建筑节能。
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在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中的事权划分,调整中央财政支持建筑节能的政策,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等要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及水平。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零能耗节能建筑建设试点。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规划阶段节能审查、节能评估、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等制度。
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在完成国务院确定的节能改造目标基础上,“十二五”后两年再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亿平方米,其中2014年度完成改造面积1.7亿平方米以上。
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力度。进一步扩大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范围,力争到2015年,建设完成覆盖全国的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体系。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能效交易等节能新机制。
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加快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在设计、施工、能效检测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标准。
加强建筑节能相关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积极制定修订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评价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编制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指南等。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