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1-B-81号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4-04-04 15:10:0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 苏地2011-B-81号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及安装工程 已经 苏州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信达光电东、玉山路南北两侧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5台平板式太阳能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安装工程 招标金额:66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5-5 至 2014-6-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苏地2011-B-81号地块太阳能热水器设备及安装工程 66
申请人其他条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太阳能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太阳能生产厂家具有平板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有效期内)、平板分体式太阳能热水器国家CCC证书;
(3)产品生产厂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如果有多个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入围单位则当场随机抽签),同一代理商只能代表一个品牌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4)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5)安装单位需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需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B类证书。
(6)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即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与安装单位的联合投标,需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投标主体为太阳能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如有违反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入围)
(7)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与安装单位的年度合作协议。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9)申请人及联合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10)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详细联系方式请注册登录或与爱中国能源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