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禹城光伏并网发电40MWp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4-04-04 15:03:2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代理: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汉能德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汉能德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汉能禹城光伏并网发电40MWp项目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能禹城光伏并网发电40MWp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以 鲁发改能交【2012】162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能禹城光伏并网发电40MWp项目核准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能德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_ 100% ,招标人为汉能德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汉能禹城光伏并网发电40MWp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交钥匙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房寺镇红星村西部,禹西开发区北端,项目占地205.12公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7′32.45″,北纬36°58′30.41″,地面现状为鱼塘和台地间布的涝洼地,台地地面标高介于21.4~22.4m之间。距禹城市28km,距S316省道6km,距青银高速11km,距京福高速16km;区域内现有南北向道路3条,东西向道路9条,形成3纵9横交通网,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0MWp,占地面积约为205.12公顷,是一座大型光伏并网电站。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容量为40MWp,占地面积约为205.12公顷,是一座大型光伏并网电站。
现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光伏电站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甲供)、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产品质保证书等。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属本工程一部分或者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或者交付工程所必需的,则需纳入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及提供服务范围。
土建施工主要有110kV升压站内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主控楼、10kV配电室、联合泵房、汽车库、SVG、施工用水井和组件区域基础等。
汉能禹城40MWp并网发电项目采用两级升压方式,选用80台500kWp逆变器变压后,经40台容量为1MVA的10/0.27kV的变压器,升压至10kV,经10kV汇集线路至光伏电站内升压站,经一台40MVA主变升压至110kV,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禹城站110kV侧。
电站内安装动态无功补偿SVG装置(10kV,10MVar)。
电站要满足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电网接入、验收等要求。
2.2 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房寺镇红星村西部;
2.3 计划开工日期: 2014 年 05 月上旬,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0月30 日前;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以上。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已完工的光伏并网电站工程(20MWp及以上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担任过单体项目20MWp以上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外地投标单位须在中标后办理《外地企业进德施工备案证书》。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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