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桐城市黄甲风电场(49.5MW)工程风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
添加时间:2014-04-04 14:42:4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三峡新能源桐城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三峡新能源桐城市黄甲风电场的开发、建设、运行,三峡新能源桐城市黄甲风电场(49.5MW)工程于2014年1月2日经安徽省发改委(文号皖发改能源函﹝2014﹞1号)核准。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桐城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风电场风电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将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合同项下的支付。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三峡新能源桐城市黄甲风电场(49.5MW)工程
(2)工程性质:新建
(3)项目核准单位及核准文号:皖发改能源函﹝2014﹞1号
(4)建设地点:安徽省桐城市西北约20km一带山区
(5)招标范围与供货期: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套和附属设备及配套服务,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各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计划到货时间: 2014年8月15日开始供货,2014年9月15日前所有设备到货。(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三峡新能源桐城市黄甲风电场(49.5MW)工程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
(2)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3)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投产业绩和成功并网运行经验;
(4)具有200台套以上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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