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桂林恭城圆石山49.5MW风电场工程场内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添加时间:2014-03-28 16:37:4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桂林恭城圆石山49.5MW风电场工程2012年6月28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恭城圆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能源[2012]718号)批准建设。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恭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国电桂林恭城圆石山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安装33 台单机容量为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为满足圆石山风场所有设计标准及功能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场内给、排水施工
(2)场地边坡防护施工
(3)场内施工道路的施工、每个风机吊装场地的平整及恢复
(4)风机基础、地基处理施工
风机基础:土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天然地基基础的混凝土浇筑和预埋件埋设(含预埋件的卸车、看护和二次倒运)。
(5)箱式变压器基础施工
箱式变压器基础:土方开挖和填筑;开挖边坡的支护(必要时);砖砌体砌筑与混凝土浇筑,预埋件埋设。
(6)风机及箱变接地施工
(7)升压站施工:变配电设备基础、构架、支架等;钢结构的采购和安装
详细内容见技术部分。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1.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各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在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3个及以上、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总容量49.5MW及以上风电安装工程。投标人须由已完工程的发包人提供:已成功投入商业运行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无发包人签署的业绩证明和投运年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无效投标文件。
1.3.4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充足。
1.3.5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
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必须证企相符,投标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进行验证,具有担任过风场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及专业负责人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1.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1.3.7 通过国际质量认证、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3.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3.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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