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达坂城风电场300MW项目华电新疆区域新能源集中监控中心成套设备采购招标
添加时间:2014-03-28 16:35:1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达坂城风电场300MW项目华电新疆区域新能源集中监控中心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达坂城风电场300MW项目华电新疆区域新能源集中监控中心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达坂城风电场300MW项目
(2)工程拟建总规模:300MW。
(3)工程建设地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4)工程简介: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苇湖梁电厂达坂城风电场300MW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MW。本期工程拟安装不低于单机容量为1500kW 的风电机组。配套工程包括升压站、配电间、各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各场内输变电线路及场内道路等。本工程分为东区、西区、北区三个风场整装建设,其中东区拟安装容量为150MW的风电机组,西区拟安装容量为100MW的风电机组,北区拟安装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
华电新疆区域新能源集中监控中心整套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整套系统调试(不含房屋土建、装修、消防及暖通)。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备注
1 集中监控中心整套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CHDT484/13-SB-0301 华电新疆区域新能源集中监控中心整套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整套系统调试(不含房屋土建、装修、消防及暖通)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并有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3项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含正在执行合同和已签订合同的项目)。
4、注册资金1500万元(含)以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具备成功实施新能源电站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工程的能力。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条件,并且有通过国家相应的强制认证报告。在生产调试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设计、制造资格。
13、投标人所投系统的主要硬件、软件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时间:
详细联系方式请注册登录或与爱中国能源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