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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绿色建筑实施 2015年绿建占新建面积20%以上

添加时间:2014-03-21 16:30:37 来源:中证网

       江西省政府网站消息,《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力争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新增两个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全省绿色建筑标志项目超过100项;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

  从今年起,江西省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都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江西还把绿色建筑列为省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求各地落实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支持绿色建筑项目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南昌市辖区内,政府投资、新立项、集中兴建的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都要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各设区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可选择1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县(市、区),试点推进绿色建筑工作。今年二季度,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对南昌市保障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其他先行先试的市、县提供一次巡回技术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