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青海省海南州贵南、贵德633.28kWp户用光伏独立供电工程成套供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4-03-07 15:39:41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中广核青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青海省海南州贵南、贵德633.28kWp户用光伏独立供电工程成套供电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招标范围及工期
户用光伏独立供电工程成套供电设备1979套,每套320Wp,总容量633.28kWp。
投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及其支架、免维护胶体蓄电池、户用电源分体式机箱(含包装箱)、太阳能充放电控制逆变一体机等的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内容)、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和贵德县。
交货时间:2014年5月1日。
2、 投标人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运行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的系统集成商,在青海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提供本地工商机关注册证明、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投标时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青海设立常设的维护机构。
2) 投标人从事光伏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及工程服务方面的经验不少于2 年,在国内有3000套以上户用系统的安装运行经验,(产品使用地在高海拔地区应用的,还须具有海拔3千米以上安装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的经验)。
3) 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主要设备有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提供的设备须有2年以上高原、荒漠戈壁地区稳定运行的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投标人或生产制造商提供近三年内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评价等证明),必须满足金太阳示范项目规章要求。
4)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光伏组件(本项目要求晶体硅组件)、蓄电池、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须通过金太阳认证。
5)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4、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价格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购买费用如通过电汇方式请在汇款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包件编号、款项用途(标书款)以及投标人的详细名称、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 2010、2011年度及2012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c) 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的证明文件。
特别提醒:请在标书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招标文件具备参与此次投标的资格。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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