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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申报并网难 刘汉元建言部门少推诿延误

添加时间:2014-03-03 13:04:0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年年我的两会提案中都提到光伏产业,今年的提案更多是关注和跟进去年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落实到位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2日在北京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坦言,光伏企业现在是“乐观的看待未来,愁容却又是满面。”
       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部委就补贴、退税、电价、项目管理、并网以及融资等问题陆续出台配套政策,以促进了中国光伏终端应用的快速发展。
刘汉元指出,虽然,国家出台了大量利好政策,但是,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申报、备案、建设、并网、补贴申领、融资等方面,仍存在体制障碍和政策盲点,特别是缺乏明确的、可操作的政策细则,以致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过程中遇到诸多难题,欧美国家还在继续打压我国光伏产业,受此影响,2014年国家8G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目标恐难完成。
        他在提案中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基本统一、具备刚性的“傻瓜式”操作流程,实施并加速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终端培育和规模化应用已刻不容缓,亟待国家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地力度,制定和明确配套政策,各级电网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少一些推诿、少一些延误,让中国光伏产业迅速迎来春天。
部分地方分布式光伏难备案
     “上个星期,我去了浙江、江苏多地进行市场调研,我发现很多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少都在等批文,都是‘丈二和尚摸不到头’,都不知道怎么办。”
        国家能源局2013年11月18日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由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刘汉元说,但并未明确具体是哪一级。由于各省均未出台具体备案办法,所以市县级管理部门在遇到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备案、并网时,各地的理解和把握就出现较大偏差,项目就难以继续推进。甚至有些地方以电网企业没有下文为由,对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予备案。
        刘汉元认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出台了很好的扶持政策,但没有得到有力的传达和宣贯,很多地方对政策的理解不一,响应和执行力度大相径庭,甚至于一些地方获得的政策资讯更多来自互联网等公共信息平台。
       安徽省合肥市早在“光伏国八条”出台前的2013年6月,就率全国之先明确了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和执行标准,并简化了行政审批与实施流程,比如取消家装审批、电力部门依合同无条件购买光伏发电。
        刘汉元建议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在强化既有政策的督促、落实到位的同时,借鉴、推广合肥经验,迅速调整核准政策,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等要素,及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为项目提供便利;建议电网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放融合,灵活处理项目的核准、备案问题,并结合实际,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报装流程;负责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的电力监管机构,则应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特殊性,并结合机构改革简政放权,着手研究有关资质监管工作,对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必要调整。 
       缩短周期打破并网瓶颈
        并网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大规模应用的前提条件。基于此,国家能源局2013年12月9日发布了《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刘汉元指出,然而,我国现行电力体制下的既有利益格局导致光伏发电并网难。电网企业既是向发电厂购买电力的唯一买家,又是向用户售电的唯一卖家,以售电作为主要业绩考核指标。随着太阳能分布式发电的兴起,用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电网企业的既得利益,所以电网企业普遍对包括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在内的新能源电力并网积极性不高,部分电网甚至阻碍可再生能源并网,甚至在项目现场踏勘、并网方案制定及验收、购售电合同签订及实施过程中设置障碍,致使国家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好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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