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建设集团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4-02-28 16:32:5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建设集团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资【2012】113、114、120、121号文,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滕发改字【2011】119号文及潍坊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潍经经字(2007)26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齐鲁建设集团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NJL2014-008
项目规模:1201台屋顶式直插式太阳能热水器及2307台阳台壁挂平板式太阳能热水器。
采购单位: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约1578.6万元
招标范围:1201台屋顶式直插式太阳能热水器及2307台阳台壁挂平板式太阳能热水器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等服务。滕州香舍水郡项目如2014年不具备安装条件,将另行组织招标。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采购清单:
1、烟台海阳蔚蓝海岸:阳台壁挂平板式520台;屋顶式直插式:1063台;
2、潍坊仁和盛庭:阳台壁挂平板式1197台;
3、滕州香舍水郡:阳台壁挂平板式590台;屋顶式直插式:138台;
合计:3508台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合同段,且不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信誉良好;
3.1.2资质要求:
(1)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商或者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提供所投产品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检测证明。
(3)供货单位必须具备所投产品《山东省新型墙材认定证书》,否则不予验收。
(4)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3C认证、9000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至少三个同类型太阳能热水器业绩(提供近三年即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太阳能热水器供货合同);
3.1.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C证,人数为一人。
(4)投标人拟派的有国家相关资质的安装人员人数至少为10人。
3.1.5其它: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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