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龙源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添加时间:2014-02-28 15:13:3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龙源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内发改能源字 [2011]16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标段:风机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进行二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4.95万千瓦
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镇附近
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2014年7月1日开工,2014年9月30日竣工
(2)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 风机吊、安装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风机、塔筒卸车、保管;塔筒组合吊装;风机组合吊装、安装;塔内附件、电缆敷设、照明系统等项目安装。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企业施工过类似工程。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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