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园二期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
添加时间:2014-02-27 16:27:5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泰和园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TZ13122001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开元经济适用房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3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860万元。
建设地点:站前路南侧、兴泰公路东侧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2月26日 17:30
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3月6日 17:30
标段编号:TZ1312200103
标段名称:泰和园二期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
发包内容:其他; 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万元):200.00
本 标 段计划工期:30天
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招标品牌为:皇明、清华阳光、太阳雨、力诺瑞特、四季沐歌、华扬、光芒、辉煌、桑夏; 2、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太阳能生产或经销的经营范围,是太阳能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经销商);如果申请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应具有该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同一品牌仅能有一个申请人参加投标报名。 3、申请人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要以太阳能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经销商)为牵头单位。
评标办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检查。满足招标文件和工程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经济标的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
3、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定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将由评标委员会研究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最低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最低投标价相同时,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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