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电池测试系统采购
添加时间:2014-02-27 15:23:3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招标编号:0708-144106ZXY010
1、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电池测试系统设备将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2、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的货物和/或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号 货物和/或服务名称 数量
-- 先进电池测试系统 1 套
动力电池综合性能测试系统 1 套
备注:
(1)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不可拆分投标。
(2) 多家投标人所投全部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只能有一个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2.5.5)。
(3)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加投标,在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进口产品。
3、 投标资格要求与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先进电池测试系统 及动力电池综合性能测试系统 )的制造商或者合法代理商或合法代理商的授权商;(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经销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授权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 2011 年 2 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证明文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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