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桂冠招远夏甸风电场27#、29#风机35KV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二次公告
添加时间:2014-02-27 15:15:3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桂冠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09]1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桂冠招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大唐桂冠山东电力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于2011年年底全部建成投产,由于规划调整,对27#、29#二台风机进行迁移,现对该项目27#、29#风机35KV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唐桂冠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场址位于招远市南部的夏甸勾山一带,招远市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位于东经120o08′~120o38′,北纬37o05′~37o33′之间。东接栖霞市,西靠莱州市,南与莱阳、莱西两市接壤,北以龙口市为邻,西北濒临渤海,海岸线长13.5公里。
风电场场址区域为低山丘陵地带,山丘连绵,沟壑纵横。场址地貌成因类型为海积冲积平原、微倾斜低山丘陵地带,地形起伏不大,拟建风电场场址地势平缓开阔。距招远市区约28km,距夏甸镇约6km。
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49.5MW,采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电机组,装机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预装轮毂高度70m。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27#、29#风机35kV场内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35KV架空线路工程、箱变至架空线路电缆工程、通信工程及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全部工程施工、调试(含试验、单体调试、整体配合调试及其它调试工作)、直到竣工投产移交等,实行总价包干。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总进度安排为30日历天。计划自2014年04月01日至2014年04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3年中有同等级或以上线路项目施工业绩;
(4)项目经理(建造师)均必须为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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