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为无电区电力建设提供保障
添加时间:2014-02-19 11:20:30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区域差异较大,要想解决经济二元结构带来的难题,推动城镇化发展,必须先解决好通电这一基础性问题。在农网改造升级建设工程不断推进的同时,无电区电力发展也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目前,我国的无电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偏远地带。近日,为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设,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3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提出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光伏独立供电建设任务,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电网延伸工程建设任务,到2015年底,全国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必须得到全部解决,其中电网延伸解决154万人用电,光伏独立供电解决119万人用电,项目合计583个,总投资294亿元。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我国为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全年共为150万无电人口通电,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的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地处偏远,造价成本、维护费用偏高等难题显而易见,有些地区因为气候恶劣,地势险峻,电力设施建设、安装等工作异常艰难,且用户所在的位置相对分散,如果把电通到每个山头的每户人家,即便村民也跟着投工投劳,通电后的平均每户成本也要十几万元。据此,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鉴于成本与电网施工难度等多重因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发展将带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工程的发展,为分布式能源建设市场带来机遇。
值得关注的是,资金缺口也是无电区电力建设的一大难题,为了落实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所需的投资,我国提出筹措建设保障资金,对纳入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延伸和小水电工程,给予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对纳入“金太阳工程”的光伏独立供电工程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剩余资金由项目单位以援建方式出资,同时,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建成后,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中安排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并对运行维护和更换蓄电池等费用给予适当支持。
据悉,2013年,国家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相关企业开展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实施电网延伸和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其中电网延伸工程完成投资45.9亿元,含中央资金24亿元,解决了48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光伏独立供电工程完成投资33亿元,含中央资金22.5亿元,解决了102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通过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目前,我国无电人口数量已减少到123万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