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联众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脱硫系统改造招标公告(二次)
添加时间:2014-02-13 16:14:4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法人:联众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编号:JITC-1407DS0127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受仪征联众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就仪征联众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脱硫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二次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位置:江苏仪征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范围和内容:#1锅炉脱硫系统改造。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脱硫工程采用设计、制造、供货、施工管理、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总承包(EP)建设模式,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设计单位需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具有近3年来2台及以上国内电厂130t/h至400t/h的中小容量锅炉新建或改造脱硫工程(湿法脱硫)总承包(EP或EPC)成功投运业绩。在设计、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合同业绩的项目应是投标人目前已经完成的(投运业绩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月1日)。
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合同原件核查)、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原件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本工程脱硫工艺采用先进的、成熟的并在同类型机组中有良好运行业绩的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投标人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技术支持的文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投标人拟采用的相关技术如不是投标人自身拥有的,则应有技术支持方的授权或支持函,该技术应是成熟、可靠的技术,且在国内外有应用业绩,如技术支持方作为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则不能再作为其它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且企业(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8)同一母公司的投标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属于该母公司的所有参投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6.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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