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4-02-13 16:13: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连城县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 、招标文件编号:LCZBCG2014-1
3 、采购货物一览表:左下角(查看、下载标书)
注:本项目为五个合同包。 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 投标人对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4 、投标文件索取时间和办法:2014年2月13日--2014年3月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1号财政局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7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7.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3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7.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6 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7 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8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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