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3、#14机组(2×350MW)脱硫提效改造工程EPC招标
添加时间:2014-02-11 15:27:52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3、#14机组(2×350MW)脱硫提效改造工程EPC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JGZB14-083
日 期: 2014年02月
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在国内拥有至少两台300MW及以上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的投运一年以上业绩的总承包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EPC总承包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2×350MW机组脱硫提效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投标方应拥有至少两台300MW及以上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的投运一年以上业绩(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附技术规格参数、联系人、电话),并已证明安全可靠。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投标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2投标人自己拥有国内两台300MW机组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完整的烟气脱硫装置投运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业主证明文件、第三方性能验收证明文件)。
4.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5具有良好的财力(上一年度不得亏损)、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4.6具有相应的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环保专业总承包壹级证书;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与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联合体;具有类似于FGD调试试验考核的相应资质证书。
4.7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4.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别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等级和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与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联合体;具有类似于FGD调试试验考核的相应资质证书。
4.7.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7.3曾经承担或正在建设两台300MW机组及以上烟气脱硫装置或与本招标工程的烟气处理量相同/相近工程的分包工作。
4.7.4不允许再分包或转让他人,需要再分包或转让的项目需在投标阶段声明并经买方批准。
4.7.5近5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4.7.6分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4.9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若有)和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背本章第九款,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4.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如实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及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一旦发现潜在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可能导致不能通过资质审查。所有合同及外方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发售:
5.1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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