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空分、热电站区域地基处理工程招标
                    
                        添加时间:2014-02-12 15:20:46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已经“晋发改工业发[2012]2746号”文批准建设,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空分、热电站区域地基处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空分、热电站区域地基处理工程 
  2、招标编号:0632-1440GC4L0145 
  3、建设地点:山西省洪洞县明姜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 
  空分、热电站区域地基处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 
  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和安全考核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经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5、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至少3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考核证、近5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按照要求,另需携带由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无此文件视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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