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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龙川山门前风电场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24 16:11:4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名称:国电龙川山门前风电场49.5MW工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ZJZB14-002
  日 期:2014年1月22日
  1.1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广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本招标为国电广东电力有限公司代国电龙川山门前风电场项目公司委托招标,项目资本金为20%,其余80%通过银行融资。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单机容量(24台×2.0MW+1台×1.5 MW),总容量为49.5 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3.1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
  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1.3.2若是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合作方)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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