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太阳能LED路灯工程(第二次)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21 15:46:1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浦江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阳能LED路灯工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为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工程的太阳能LED路灯项目,太阳能LED路灯数量共26盏(包括基础、蓄电池、土方开挖及安装工程等)。 预算投资总额约 16 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浦江县月泉东路以北、县职技校以东地块。
2.3 计划工期:与市政配套工程同步, 具备安装条件后 15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如为外币的,按评标前一天的央行汇率中间价折算),并具有相应的太阳能LED路灯生产能力。
3.2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应不在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 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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