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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天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盐湖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综自系统等二次设备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21 16:21:17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设备名称: 综合自动化系统等二次设备
  项目编号:0634-1440XZ1Q0530
  1、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天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达坂城盐湖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2、 本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审批。
  3、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4、 本次招标内容为:综合自动化系统(自带UPS电源装置)、升压站三相智能电度表及电能量采集设备;、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公用屏、远动屏、测控系统、稳控系统、故障解列系统、故障录波系统、调度数据专网及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路由器、交换机、SDH、PCM、加密设备、防火墙等)、站内通讯系统、微机五防系统、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包括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运行人员培训、现场指导安装、参加试运行、协助交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5、 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5.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且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3近三年内具有一座及以上同类型风电项目业绩,且已安全可靠运行1年及以上;
  5.4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证;
  5.5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6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
  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的投标)
  7、购买标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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