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金源乡、凤合镇风电场投资开发项目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21 14:12:5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金源乡、凤合镇风电场投资开发项目,业主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为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机遇,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充分开发利用 “两区”境内的风能资源,将风能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资格评审。
1、 投资开发规模:根据项目投资建设计划。
2、 投资开发范围:业主授予投资人开发建设权,在金源乡、凤合镇区域开展风能资源评估、项目选址规划编制、勘测设计、风电场项目报建及风电场建设经营相关工作。
3、 项目地点:“两区”金源乡、凤合镇区。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合法经营证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5亿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能源(风能)开发投资;
4.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0年-201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4.3资金证明:以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投资人资金存款证明为准。各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存款账户不少于项目投资额的30%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帐单),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必须针对申请人法人单位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若申请人提供多份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可进行累加,但必须是同一天开出的时点证明,且应能证明所有帐户均为申请人所有,否则不予认可。
4.4申请人需提供其开户行的银行信用级别证明文件;不能提供银行信用级别证明文件的,需提供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或承诺,授信或承诺金额加上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投资总额;
4.5业绩要求:近五年(2009年至今)具有3项风电场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的业绩,并具有抗风险能力。
4.6申请人信誉: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7省外企业同时须提交评审合格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
4.8本次资格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
5、 资格评审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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