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风机塔筒采购招标
添加时间:2014-01-16 15:09:13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项目编号:HBSJ-201309QT-126009
招标编号:HBNYGG—2014008
1. 招标条件
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已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计划,委托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风机塔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利川齐岳山双鹿风电场工程位于利川市城区西偏北30km处的齐岳山上,海拔1500~1850m(黄海高程系)。齐岳山为南偏西—北偏东走向山脉,属山脊地形,全长120km,平均宽3.5km。山脊地区多为荒坡、草场,林木稀少。整个风电场对外交通比较便利,对风电机组等大型设备运输较为方便。并网条件好,具备建设大型风电场的场址条件;结合工程所在地的能源资源、电力系统现状及规划,项目的自然条件、资源特征、及建设条件,本工程装机规模为49.5MW,拟安装33 台单机容量为1.5MW 的风力发电机及相配套的升压箱变,利用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工程110kV 升压站,以110kV 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其中拟扩建安装SZ10-50000/110主变一台。
2.2 本次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33套80m、1500kW风机塔筒的供货、卸货(现场指定的地点)、塔筒标志的印刷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仅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供货期:采购设备定于2014年5月20日开始交货(需在2月25日前交完第一批十二套预埋件,2014年5月10日全部交完),2014年7月25日交完(具体交货时间以现场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3.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资质条件:
3.1.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企业,通过ISO9001系列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质量等管理体系;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
3.1.2 资质要求:具有合格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投标人推荐的风机塔筒应通过权威机构的设计认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制造过类似主要设备(塔筒高度60m及以上、风电机组单机容量1250kW及以上)至少100台套、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发生过合同诉讼调解败诉案件。
3.1.6 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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