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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今年将实现直接交易

添加时间:2014-01-15 11:07:28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为实现电力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我省特制定《江西省2014年度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这意味着部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今年将实现直接交易。

        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均需达到准入条件

         据省能源部门介绍,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必须符合: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年均用电负荷在2万千瓦以上且相对稳定,环保排放达标,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能耗水平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标准要求。

      “但符合约束性条件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 优势产业以及已实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工业企业优先纳入直接交易试点范围。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省能源部门表示。

        而发电企业(及机组)应符合:2013年底前并入江西电网主网运行的统调火电企业;机组应是单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脱硫、除尘设备正常投运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常规燃煤机组。

        另外,参加试点的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内部核算的大用户、发电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才可参与试点。

       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可通过自主协商等形式确定电价

        据了解,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电力用户支付的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 附加三部分组成。电力用户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网企业代为收取。

       其中,直接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自由竞价等形式确定直接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江西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不含网损)按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价格执行,损耗率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据悉,方案要求省电力公司公平开放电网,为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提供输配电服务,确保电能质量,确保电网线路可靠稳定运行,直接交易不另收辅助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