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考
添加时间:2014-01-13 10:34:50
来源:国际煤炭网
黑龙江省鹤岗市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近年来,虽然鹤岗市发展低碳经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企业资金、技术和转型成本等因素制约,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目标仍存在诸多制约,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鹤岗市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问题
(一)经济转型资金需求巨大。重型化工业结构是鹤岗市经济增长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发展低碳经济,难度较大。由于重工业的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等资金和技术一旦投入使用,其二次调整或者转换的社会成本与经济成本将十分巨大。
(二)低碳领域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目前鹤岗市大中型工业企业有80家左右,占工业的90%,其中部分大中型工业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只相当于国外发达国家上世纪九十年代水平,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下降明显,从而导致企业技术改造能力不足,工业企业资源加工转换装置和生产工艺落后。而且传统主导产业技术锁定效应强,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偏低,改造成本高,加大了鹤岗市发展低碳经济的成本。
(三)低碳经济融资模式缺失。由于低碳项目所带来的节能减排效应、环境贡献无法外化为经济效益,形成低碳经济的社会效益与金融机构的利润追求两个目标的矛盾。因缺乏现实即期的经济效益,金融机构无力分担应对环境变化所带来的社会成本,以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为目标的金融监管体制以及资本市场对企业利润实现的严格要求,都使得低碳经济的融资环境变得严格。
(四)高碳替代产业发展缓慢。资源型城市的固有特征决定了鹤岗市经济发展对煤炭产业的高度依赖,产业结构单一制约了具有低能耗特征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较低,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由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是以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为基础的,短期内发展替代产业与限制被替代产业形成矛盾,发展低碳难度加大。
(五)碳交易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善。CDM机制(《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建立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碳减排交易市场,但CDM项目审批过程复杂,CDM项目开发周期相对较长,交易成本较大,加之我国没有掌握市场定价权和主导权,已成交的CDM交易价格远低于国际通行价格。目前我国碳金融建设发展滞后,交易制度和交易平台刚刚起步,没有碳掉期、碳期货、碳基金、碳证券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难与国际金融机构抗衡,在国际交易中承受商品价格歧视。
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路径
(一)建立低碳信贷激励机制。在加强政策引导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绿色信贷标准,制定低碳行业的信贷支持和授信标准,注重新技术含量、核心竞争力和产品生命周期等指标,更好地识别、筛选有前景的低碳产业,引导资金向资源节约型流动,从源头上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二)加快低碳金融产品创新。加强低碳金融产品的培育和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围绕CDM项目开展业务创新,鼓励私募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减排、低碳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低碳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市场化与规模化,推动商业银行提升创新能力和转型经营模式。引导和鼓励成立更多的低碳投资基金、低碳保险(放心保)等衍生品进入高碳替代产业领域。
(三)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支撑体系。积极推进低碳能源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打造低碳发展的技术支撑基地。培育建立区域碳交易市场,重点推进碳汇交易平台和碳汇林业实验区建设,开发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逐步建立碳汇与碳排放评估认证体系,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森林碳汇建设。
(四)改善低碳经济融资环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进能源型城市发展低碳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贴息、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等引导金融资源向低碳经济配置;人民银行应引导商业银行资金流向,建立与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相关联的信贷规模指导政策,配合CDM机制研究建立碳金融绿色通道。